J/ 台北市政府與遠雄企業團就台北大巨蛋爭議從談判桌吵進法院,遠雄趙藤雄指控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在臉書上發文以英文「藏頭詩」的方式辱罵遠雄趙藤雄「FUCK」遂提告求償 200 萬並登報道歉。近日台北地方法院審結,宣判遠雄趙藤雄敗訴,遠雄企業團發言人表示:「林洲民身為市府一級首長,可以在半夜發臉書針對特定個人辱罵髒話,裡面用英文如此不堪的語意,竟然不構成損害名譽侵權行為,不只是遠雄不能接受,一般民眾也很難理解,因此等律師和法務收到判決書後,將提起上訴。」
去年七月,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在臉書上寫下,「說得更清楚一點,送錢的企業,用很多個"億",結果,沒事,可以天天對著媒體說三道四!然後,收皮箱內容的台灣公務員們,從南到北, For the sake of Universal Common Knowledge,家破人亡!」以及 去年八月在臉書上發文指出,「在我的字典裡,送錢的人,比收錢的人,可惡一萬倍!趙兄,你覺得呢?」暗指遠雄企業團與遠雄趙藤雄。
都發局長林洲民遭提告後在臉書上回應,稱「我完全沒有這種惡劣的指控!」並指 遠雄企業團 在 10 月 13 日起訴狀的內容,是剪接自撰的,「我在 8 月 2 日、 8 月 3 日、 9 月 7 日、 9 月 17 日的臉書內容,所陳述均為事實!我是在替被起訴的公務員們所遭受的『家破人亡』,心有不捨!」法官要求局長林洲民與遠雄趙藤雄雙方庭後整理爭執與不爭執事項,並陳報法院。
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認為林洲民以英文「藏頭詩」的方式辱罵遠雄髒話,提告妨害名譽,求償新台幣 200 萬元並登報向遠雄趙藤雄道歉。
台北地院 1 月 25 日審結,駁回遠雄趙藤雄之告訴。北院法官認為,台灣自解嚴以來,電視、網際網路、書籍、報章雜誌等,百家爭鳴、豐富多元,尤其是公共議題,常常引起各方激烈表述,理性民眾受此洗禮,已司空見慣。民眾對趙藤雄的評價,非必會受到特定言論影響,而且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是台北大巨蛋承包商業務執行團隊要角,對於台北大巨蛋相關事務,勢必會面臨各方的嚴格檢驗;局長林洲民的言論,客觀上不致造成理性讀者僅因林的言論降低遠雄趙藤雄的社會評價,就對遠雄趙藤雄產生負面印象。
遠雄企業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林洲民身為市府一級首長,可以在半夜發臉書針對特定個人辱罵髒話,裡面用英文如此不堪的語意,竟然不構成損害名譽侵權行為,不只是遠雄不能接受,一般民眾也很難理解,因此等律師和法務收到判決書後,將為遠雄趙藤雄董事長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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